最高检通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并发布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
基层公职人员是腐败犯罪高发群体 2018年至2019年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0326人
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品质,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并发布最高检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这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三检察厅(职务犯罪检察厅)首次在新闻发布会亮相。
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0326人。其中2018年受理16092人,2019年受理24234人,同比上升50.6%。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28387人,决定不起诉954人。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厅厅长王守安介绍,从案件总体上来看,贪污贿赂犯罪是主要职务犯罪类型。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占比超过80%,渎职侵权类犯罪占比10%左右。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占绝大多数,在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占80%以上,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增幅明显,蝇贪、蚁贪类案件占比较大,基层公职人员仍是腐败犯罪高发群体。个别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影响十分恶劣。积极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办理了一批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对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30件,追回违法所得5.56亿元。
此次发布的四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及赵某、徐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李华波贪污案;金某某受贿案;张某受贿,郭某行贿、职务侵占、诈骗案。据介绍,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最高检首次发布职务犯罪类指导性案例,对总结监检衔接经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用法律规定的新程序、新制度,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具有积极意义。
王守安表示,这次发布的案例主要涉及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工作方面。下一步将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与效果,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反腐败斗争合力,大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
时间:2020-07-22 作者:闫晶晶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