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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显森:论涉黑违法财产之证明体系

时间:2023年04月15日       作者:        来源:《政法丛论》

反有组织犯罪法创设了相对独立的涉黑违法财产证明体系该体系以涉黑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为证明对象通过证明责任的附条件转移要求被告人在公诉方已履行涉黑违法财产证明责任的前提下承担财产合法来源说明义务该体系引入高度可能性证明标准要求辩证处理该证明标准与被告人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关系细化说明的相对标准以及不能说明的具体情形该体系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证明程序适当吸收被害人第三方参与通过举证质证认证过程认定涉黑财产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处置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