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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 “法律监督” 概念, 乃是在借鉴和理解苏联的检察机关定位、 监督职能和 “检察监督” 概念之基础上形成的。 苏联法中的 “检察监督”, 是在维护法制统一的目标下, 以一般监督为核心, 以垂直领导为组织保障所形成的概念。 基于对 “检察监督” 的认知, “法律监督” 在中国最初是作为一个法学概念被提出,并初步完成概念转型。 “法律监督” 入法成为法律概念后, 在中国法的语境中生成新的意义, 最终获得宪法上的...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减刑、假释案件由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理裁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监督。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现就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基本要求1.坚持全面依法审查。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全面审查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材料,既要注重审查罪犯交付...
从法律规定和办案实践看,监察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在案件管辖上的衔接主要涉及互涉案件管辖中的主办与协助、共有管辖权案件的分工与协商、移送案件在级别管辖中的对应与衔接。当一人涉嫌数罪,分别由监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管辖时,宜采以监察机关管辖为主,以分案管辖与主罪管辖为辅的原则;在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对某些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两机关应加强沟通协商,原则上应优先考虑由检察机...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刑事诉讼法》则保留了检察机关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立案侦查权。厘清监察调查管辖与检察侦查管辖的分工,探讨互涉案件的牵连管辖,完善管辖竞合的衔接机制,对预防和惩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
检察提前介入侦查脱胎于20世纪饱受诟病的“一长代三长”“联合办案”方式,后经司法实践的不断探索和改造,逐渐发展完善,其功能为提升办案质效、强化侦查监督,理论基础为“公诉准备说”和“法律监督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检察提前介入监察在规范与实践中逐渐被提及运用。与检察提前介入侦查不同,监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职权配置,以及监察程序的完整性、闭合性和自洽性,使“监察独立说”成为检察提前介入监察...
来源:《检察日报》2021 年/7 月/26 日/第 001
孙谦在湖南调研时强调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6月17日至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到湖南调研,听取湖南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平江县调研李六如故居修缮保护利用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孙谦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健全完善监检...
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